5月14日,國家财政部下達瞭2024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兩筆資金合計149.9億元。
據資金補助表,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補助資金将重點支持31省市的1409個醫療機構能力提升建設。
具體包括:
254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930個縣域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以及225個高海拔地區醫療服務能力建設項目。
而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方面,共投入瞭97.7億元,其中有37.5億元的資金專項用於支持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範項目。其中就包括提升市縣級公立醫院的診療能力。
财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於下達2024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财社〔2024〕44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财政廳(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财政局、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經研究,現明確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項目補助資金預算指标(項目代碼10000015Z155080000004),用於持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支持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項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9醫療衛生共同财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衛生健康支出”。
二、該項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直達資金标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環節,且保持不變。請你省在接到本指标文件後21日内提出有關直達資金分配到市縣基層的方案報我部備案,待我部審核同意後再行下達到市縣。
三、在向下級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可單獨下達預算指标文件,或在預算指标文件中與非直達資金預算指标分别列示,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分别下達,並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标識不變。對於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直達資金又包含地方對應安排資金的項目,應在預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别列示和登錄預算指标。
四、請各地财政、衛生健康、中醫藥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安排並使用好中央财政補助資金、地方财政補助資金及其他部門、其他渠道支持的資金,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五、爲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提高财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區域績效目标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标如期實現。同時,請将你省績效目标及時對下分解,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省内落實到位的具體項目要填報績效目标及指标,經同級财政部門審核後報省級财政及主管部門備案並抄送财政部當地監管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和财政部加強對各地績效目标完成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與中央财政補助資金安排挂鈎。